踏青网 > 杂谈 > 正文

​独家 女星马苏诉黄毅清诽谤案胜诉 首例诽谤明星名誉负刑事责任坐牢

2025-09-02 14:57 来源:踏青网 点击:

独家 女星马苏诉黄毅清诽谤案胜诉 首例诽谤明星名誉负刑事责任坐牢

记者、资深媒体人杜恩湖为您报道

备受关注的著名女明星马苏自诉黄毅清诽谤一案,1月30日,在北京二审宣判中,“维持原判”。据悉,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黄毅清诽谤马苏名誉一案败诉,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在因贩卖毒品罪获刑15年的基础上,又因侵害明星马苏名誉犯诽谤罪判处一年二个月的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据悉,演艺圈近些年,个别网友未经核实诽谤明星名誉,明星们大多是通过民事诉讼让网友赔礼道歉,赔偿一两万元了事。而在黄毅清名誉侵犯这起案件中,马苏作为著名女明星,不服被人诬陷这口气,她以诽谤罪自诉让诽谤者承担刑事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使诽谤者自认为仅需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被法院判定有罪并予以刑事处罚,实属罕见。也是演艺圈多年来的首例。

马苏,著名女明星。1981年2月17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国家二级演员,先后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舞蹈系、北京电影学院高职学院表演系。曾主演过《旗袍》、《我的功夫女友》、《铁人》等多部影视剧。成为知名演员。

据悉, 起初,马苏委托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起淮律师对黄毅清的侵权行为进行追责。张起淮律师站在专业的角度,以被侵权人的名义依法对名誉诽谤者黄毅清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大侵权成本。对网络侵犯名誉侵权者,施以一记重拳,以维护当事人的自身合法权益。

2018年1月25日,张起淮律师作为马苏的代理人与其一同前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黄毅清犯诽谤罪向法院提起自诉。马苏指控被告人黄毅清于2018年1月9日至1月11日先后六次在其新浪微博(用户名AndyHYQ)中公然捏造自诉人马苏吸毒、卖淫等虚假事实。贬损自诉人的人格,损坏自诉人的名誉。

马苏认为,被告人黄毅清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诽谤罪,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以诽谤罪定罪处罚。

张起淮是北京知名律师。曾作为王宝强离婚案、央视《感动中国》导演樊馨蔓起诉前夫张纪中欠款案等多位明星艺人的代理人进行诉讼并胜诉,成功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马苏此前以黄毅清犯诽谤罪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曾有网友预测,马苏不会胜诉,最多收到民事赔偿及赔礼道歉。但在张起淮律师的努力下,凭借有力的证据以及数十年的法律经验,在法庭上有理有节,为马苏代理维权。2023年9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0108刑初245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黄毅清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黄毅清不服,提出上诉。

2024年1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01刑终444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黄毅清系上海人,他曾是明星黄奕的前夫。黄毅清早年因离婚事宜与黄奕发生“双黄大战”而获得关注。2020年7月10日,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毅清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黄毅清在因贩卖毒品被判服刑前,曾在微博上无中生有恶意诽谤明星马苏吸毒、卖淫等虚假事实。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为此针对马苏对黄毅清的刑事起诉,作出终审刑事判决。判决他在原犯下的贩卖毒品罪服刑15年甚础上,又因犯诽谤罪被判处一年二个月的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据悉,黄毅清总共将服刑16年。

提示: 此新闻系今日头条2024年2月2日14时时间段原创独家新闻。

著名明星马苏( 网络资料图)

黄奕前夫黄毅清 (网络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