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青网 > 生活 > 正文

​陈云的三封家书,告诉你什么叫高风亮节

2025-12-28 10:34 来源:踏青网 点击:

陈云的三封家书,告诉你什么叫高风亮节

#头号周刊#陈云(1905年6月13日-1995年4月10日)江苏青浦(今属上海)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出生贫苦农民家庭,2岁丧父,4岁丧母,由舅父廖文光抚养,与姐姐陈星相依为命,感情深厚。他姐姐曾在苏州吴江松陵镇生活过。新中国成立不久,陈云曾托苏南行署负责人转给陈星一些钱,接济她的生活。1950年4月还把陈星接到北京生活过一段时间,由于陈星不习惯北方生活,10月份又回到吴江松陵镇。故事就是从这个时期开始的。

陈云同志

陈星回到吴江松陵后,吴江县政府根据苏南行署的介绍和建议,以照顾革命家属的名义,曾给予陈星资助接济。当时,陈星虽然一个人生活,可已年过半百,也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组织给予照顾,也合情合理合规。当陈云得知后,便要求自己承担资助义务,取消组织照顾。从1952年10月至1972年8月,陈云先后给吴江县寄过三封家书,信中涉及的是生活小事,但反映了陈云同志在事关亲情处理与党性原则上严于律己的优良作风。

第一封信,是1952年10月27日以“中财委办公室”的名义写给吴江县县长的:

“中财委陈主任的姐姐陈星,是前年来北京,后来不习惯这里的生活而回家的。回家后,据说县政府对她很照顾,谢谢你们。解放以后,陈主任曾通过现任苏南行署主任管文蔚同志转给她一些钱,接济她的生活。以后来北京住了一个时间,便回吴江了。请你们查一下,每月接济陈星多少钱(或多少米),已经接济了多少次。陈主任讲,现在补贴增加了,干部家属不必再要公家接济。请你们至12月份起,即停发陈星的接济费用,不必客气。以后由陈主任自行帮助解决。盼你即早复一回信,至盼!”

陈云处理家事第一封信件

信中说的陈主任,就是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政务院副总理兼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中财委)主任的陈云,当时中央财政经济工作的领导人。

吴江县政府还没来得及研究回复,陈云的第二封信又到了。1952年11月28日,吴江县县长收到署名为“中财委秘书室”的来信。

“吴江县长同志,我们于上月27日寄去一信,请于12月份起停发陈主任之姐在你县所领的家属优待费,但至今尚未接到回信。因陈主任现在供给较前提高,所以提出应自己补助其姐。但究竟过去由县政府 补助多少,请即告知。并请即告处理情况,为盼!”

陈云同志处理家事第二封信件

陈云和姐姐陈星在一起

这两封信虽然不是陈云亲笔所写,但表达的是陈云本人的意思。第三封信是陈云的亲笔信,是代他姐姐给“吴江县松陵镇革命委员会”的回函,写于1972年8月23日。

“你们于1972年8月6日写给我姐陈星的信收到。我姐姐正在病中,此事由我做主,如果我姐姐有另(零)星家具存在凌文英家中,可以都按凌文英财产处理办法一概交公。专复并致敬礼!”

陈云同志的第三封亲笔信

一滴水中观沧海,一粒沙中看世界,一封信中见精神。这三封中南海直通县镇的书信,跨越20年的时间,让我们感受到一位革命家的家国情怀,既有家庭亲情,但又公私分明、不因亲徇私的共产党人风骨,诠释了什么才是高风亮节!

陈云全家福(右一为陈星)

其实三封家书所写的时代,正是国家经济困难时期,特别是建国初期,国家对工作人员普遍实行供给制,后又实行包干制。当时陈云的家庭负担较重,是党内高层有名的困难户,来信主动要求自行解决陈星的生活资助,实属不易。在当时,由政府接济有困难的革命家属,是很正常的事情,但陈云不因此而违背他的原则,而且终其一生,始终坚持。

领导干部要闯过“亲情关”并不容易,既有赖于党纪党规遵守,也需要自律意识的恪守。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尊崇“国计已推胆肝许,家财不为子孙谋”的为官之道。老一辈革命家陈云同志在正确处理“私”与“公”、“小爱”与“大爱”的关系上,为党员干部树立了榜样,值得永远学习。

中间是陈云同志

陈云与邓小平合影

陈云与江泽民交流

(本文根据《吴江通》相关文章及图片编辑)